规章制度

中文图书借阅服务区读者须知

发布时间:   2017-06-09

一、本区域为读者提供中文图书借阅服务

二、借阅规则

  1. 各类型读者证借阅规则

序号

读者证类型

可借图书册数

借期

可续借次数/续期

1

普通读者证

中文图书6册

30天

1次/30天

2

一卡通

读者证

中文图书6册

少儿图书6册

中文期刊6册

(一次累计借阅图书

不超过12册。)

30天

1次/30天

3

支付宝

注册读者证

中文图书6册

少儿图书6册

中文期刊6册

(一次累计借阅图书

不超过12册。)

30天

1次/30天

  1. 读者选定图书后,须办理借书手续后方可离开。

三、图书超期使用规定

  1. 中文图书借期为30天,借期内可续借一次,续期30天。

2.超期使用图书每天每册缴纳0.2元超期使用费,单册图书缴纳超期使用费最高限额为5元。

  1. 外借图书超期或未交付超期使用费,将无法借阅和续借图书。

四、图书损毁、遗失规则

1.读者在借阅图书前,请检查图书的完好情况。如发现涂画、撕页、破损、水浸等,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加盖污损章,否则归还时将按规定收取图书污损费。

2.读者如遗失图书,将依据《辽宁省图书馆馆藏文献逾期、损毁、遗失管理办法》收取赔偿金或购买同一版本(ISBN号相同)图书赔偿,并收取数据加工及芯片工本费。

五、图书续借

  1. 图书在借期(30天)内可续借一次,续期30天。
  2. 到馆续借。请携带读者证到馆或到流动图书馆办理续借。
  3. 电话续借。拨打400-032-2233语音自助电话,按语音提示办理续借。
  4. 网上续借。登录辽图官网(www.lnlib.com)办理图书续借。
  5. 微信续借。关注辽宁省图书馆官方微信号,并使用证号和密码进行绑定后,可办理续借。
  6. 如遇电话和网络故障时,请及时到馆办理续借,以免给您带来经济损失。

 

辽宁省图书馆

(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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